教育教学
明法讲坛系列之十——“多元主体格局下物业管理的法学本质”讲座成功举办

118日下午,“多元主体格局下物业管理的法学本质”讲座于JS328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管金平博士担任主讲人,刘同战副教授担任主持人,王明文教授、何焕锋副教授和部分学生代表一起聆听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刘同战副教授向同学们隆重地介绍了管金平博士简历及近年来的科研成果。管金平博士从标题剖析入手,就物业管理概述、物业管理法的法律体系、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类型及权义结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的法学本质五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管博士表明物业管理与生活品质和城市管理紧密相连,其发展脱离不开新时代。同时,他还提出了物业管理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和契约化的特征。其次,讲解分析了建设用地红线、共同管理权、专有权等物业管理方面的词汇,明确了基本物业服务和有偿服务的基本内容。最后,他就权义结构中的四大核心主体向同学们进行阐述,点出了物业管理的法学本质。其语言诙谐幽默,讲座氛围轻松有趣,赢得了同学们热烈的掌声。在管金平博士演讲结束后,三位教授分别对其主讲的内容进行点评,并再次感谢管博士的到来。

本次讲座的成功开展不仅让同学们更深入地了解到物业管理的有关内容和相关概念,填补了课程中的空白,同时为同学们专业的选择和发展又提供了一个方向,还让人们认识到物业管理需纳入法治化发展和运营下才能得到更好地发展,希望我院学生通过无止境的学习能够在未来为物业管理的发展尽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