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以法律实证主义和法人分类体系为中心的若干考研基础问题讲解报告顺利举行

6月29日晚上,若干考研基础问题讲解报告——以法律实证主义和法人分类体系为中心讲座于JC507举行,主讲人孙怀亮老师,部分法学学子参加了此次活动。



老师从考研热点问题的视角出发,从法律实证主义和法人分类体系为中心深入浅出地阐释了相关论题的基本要旨、争议以及可能考点在第一部分,孙老师通过现代法律史阐述了法律科学的兴起、谱系及法学方法论的重要性。孙老师首先从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说明了法学的主流方法,即大陆法系的体系论和英美法系的法律实证主义,以及20世纪兴起的法社会学和新自然法学派。其次,阐释了发源于普通法系的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主张及其与分离命题的确切内涵。同时对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的惯常性误解做了澄清。

在第二部分,孙怀亮以图的形式向同学们展示了欧陆法系关于法人的分类体系的主流规定并阐释了其法理上的原因及其法治的巨大价值。同时,孙老师对《民法总则》目前所采取的法人分类方法中的苏联因素及其争论进行了分析。孙怀亮老师旁征博引、诙谐幽默,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富有哲理的语言深深吸引了在场的同学。同时,孙老师还结合亲身经历,讲述了自己对法学从懵懂到入门的心路历程,并对同学们的考研专业和院校选择等提出了建议和告诫。讲座在掌声中圆满结束。


本次讲座为同学们深入了解法律实证主义和法人分类提供了很好的契机,开拓大家的思路,提高考研学习效率和质量帮助巨大,增强了同学们考研备考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