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法学院学术讲座“刑事证据的审查”成功举办

1116日下午,法学院特邀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证据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广三教授于JS328召开有关“刑事证据的审查”的学术讲座。本场讲座由徐西振老师担任主持,吸引了众多师生到场聆听,人员爆满,座无虚席。



刘广三教授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三项规程”的试点工作等大事件引入,围绕“证据是给谁看的”、“刑事证据的多重视角”、“对刑事证据特征的反思”三大问题对刑事证据进行了讨论。

刘广三教授首先根据“以审判为核心”原则,从证据的重要性问题、死刑问题组合表达出第一个观点:证据是给法官看的,并就如何统一法官对证据的认识问题,从经验法则、逻辑性、证据资格的规定、案例指导制度到法官培训制度五个方面出发,结合碎尸案、辛普森案等真实案例展开了详细论述。针对刑事证据的多重视角,刘广三教授系统讲述了对无罪证据与有罪证据的区分,重点讨论了无罪证据的认定,提出“单一证明方向上的证明不是证据,不受证据法制约”、“无罪证据只受真实性审查,不受合法性审查”、“无罪证据相当于合理怀疑”三点看法。在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方面,刘广三教授就“如何确定被告人是否年满十八周岁”这一看似简单实则难以认定的问题为例,阐释了“量刑证据存疑时应当作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认定”这一重要思想,并认为区分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对我国发展具有革命性意义,鼓励同学们自觉了解研究静态证据与动态证据的有关问题。最后,刘广三教授逐个分析了教材中刑事证据客观性、相关性、合法性三个特征,大胆提出排斥客观性理由,细分排斥相关性中三种类型证据,在合法性中就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结合英美法中的相关案例,讲述了不得作为证据使用的六种人的证言。

刘广三教授运用幽默诙谐、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妙语连珠、环环相扣,给在场观众献上了一场学术盛宴,赢得了阵阵喝彩,使在场观众受益匪浅,沉浸在其深厚的学术修养与精妙的思维模式中。现场互动环节,我院教师与学生纷纷举手提问,以自己的心得感悟就无罪推定的适用影响、非法证据排除的前景发展等问题与刘教授展开更深入的讨论。徐西振老师结合自身感受,发表了对此次讲座的认识和感想,建议同学们可以深入地跟踪研究非法证据排除等耐人寻味和值得探究的问题,增进自身专业素养,培养质疑权威、善于思考的能力。

本次学术讲座的开展,让同学们对“刑事证据的审查”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引起了学生对证据法的研究兴趣,为我院学生未来的学术研究选题提供了一个不错的方向,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研究证据法的行列中来,为我国法律发展创造建设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