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学术讲座: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误识与正解

11月6日下午,法学院特邀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单晓华于JS328举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误识与正解学术讲座。部分教师到场聆听,全场学生座无虚席。本次讲座由刑法教研室主任徐西振老师担任主持。

 


 

单院长结合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改革现状,围绕试点方法、改革目的、如何从宽、制度落实四个方面论述了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研究成果。单院长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的具体法条出发,以简洁明了的方式让同学们初步了解了制度的内容,再从整体上客观地对试点办法进行深入评析,指出我国的制度设计偏重于程序法属性,实体从宽方面规定不全面、不具体、操作性差等种种不足。通过对上述现状的分析,单院长提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目的是程序效率还是权利保障这一重要问题,并从首要目标、潜在需求、随附效果三个角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得出改革目的是通过实现实体和程序权利的供给从而达到程序效率化的结论。最后,单院长通过对比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背景、保障条件等方面的差异,指出了我国更适合采用法定职权化机制而非辩诉交易,因此,实体重心加以程序法保障才是落实该制度的解决方法,明确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明确认罪认罚所获得的从宽量刑幅度,正确把握法庭审理程序以及控辩协商的幅度。


 

讲座层层递进、步步深入,赢得了现场师生阵阵掌声。现场交流环节,同学们积极主动,或根据所看法律剧情节,或依据实习经验,亦或是关于该制度的思考,踊跃提出内心的疑惑,单院长一一为现场同学作出了解答。

报告结束,到场聆听的李冬楠、刘涛、郭晓燕、徐西振等老师也结合自身感受,发表了对此次讲座的认识和感想,鼓励同学们针对认罪从宽制度可以进行深入的跟踪研究,抛出了诸如当被害人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时又该怎么处理等问题,旨在启迪同学们从不同角度进行思考,善于发现问题,寻求更好的学习方法。

本次学术讲座的顺利开展,让同学们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引发了在场师生对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国该实施哪种供给机制、如何促进从宽制度落实的具体措施等问题的深入思考。

(撰写:张艺秋 邵明霞 摄影:邵明霞 责编: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