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研讨会于法学院会议室JC905顺利召开,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刘鹏博士、南阳师范学院叶赟葆博士、法学院部分教师共十余人参加了研讨会,法学院院长张益刚教授主持会议。
研讨会开始前,张益刚首先向在场老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修订情况做出简要介绍,并对主讲人刘鹏老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随后研讨会正式开始,刘鹏依据著作权法最新修订版中被修改的条款逐一作出了较为详细的点评。他指出,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中许多方面体现了改法跟随社会发展而具备的进步性意义,但也存在着些许不足与争议之处,例如,对于其中出租权和广播权相关规定的认可目前学界就存在较大争议。他认为前者对于权利的客体有了更为明晰的定义,而后者则更有效地规制了网络传播。而在另一方面,他也指出了修改后法规中存在的不足和存在争议之处,比如对于发明权的规定是否有必要?对于作品概念范围的扩大是否会造成司法上的争议与不确定性?以及法定赔偿与惩罚性赔偿如何应用并避免交叉等问题。发言的最后,刘鹏强调,我国的封闭式立法方式存在一定的问题,应通过具体的司法实践以及及时的司法解释对于现存法律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叶赟葆博士随后对发言进行了简要补充,提出“在立法角度上应更为开放,不应被限制死”。接着,在场老师就发言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
本次研讨会让法学院老师们对于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与思考,对于今后学院的相关课程教学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撰写:石路阳
拍摄:魏新宇
审核:张娜
编辑:李继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