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法律思维规则”讲座顺利举办

11月5日上午,“法律思维规则”讲座于JS328成功举办,我院特邀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金钊教授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法学院王明文教授担任主持人,张强等部分教师与同学们一起倾听了讲座。

陈教授首先以“律师思维”的讲述引出讲座的主题:法律的思维规则,之后便对此加以阐释。陈金钊教授指出,法律不仅仅是行为规范,更是一种思维的规范,法律思维无论是在法学研究中还是在法律工作中,都十分的重要。我们要学会从三个方面对法律进行思考,即法律规范,法律价值,法律方法。而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方法。陈教授认为,有多少种法律方法就有多少种法律思维方法,而法律方法大体就有六种:法律发现、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法律论辩及法律修辞。在讲座的最后,陈教授还具体向大家介绍了基础性的法律发现,法律解释及法律推理。陈金钊教授讲座中将生动的案例与法学基础理论紧密结合,赢得了老师及同学们的热烈掌声。

此次讲座通过对法律思维的的分类及重要性的介绍,提高了大家对法律思维的认识,为同学们更清楚的认识法律并学会用法律思维思考问题指出了可行的方式方法,对于2018级新生来讲,这场讲座更是一场法律思维的启蒙课,是他们成长为真正法律人的必经之旅。

 

                                                                   (责编:宫震 摄影/撰写:陈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