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学校全面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的指示精神,也为科学系统地制定我们法学院的本科教学计划,法学院根据学校《关于修订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的要求,于2017年6月13日到18日,分两批分赴北京、天津和上海三地的五所高校法学院展开法学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调研工作。
调研工作启动后,法学院院长袁兆春一行四人赴上海,对复旦大学法学院、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的本科教学计划进行了调研。复旦大学法学院王志强院长、李传轩副院长详细地介绍了该院在本科教学中课程的安排和特色。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蒋传光院长、法律系李峰主任则介绍了他们新修订的本科教学计划,并围绕学生教学培养环节给予了非常有意义的指导。
14日上午,法学院副院长张益刚一行走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并与杨东副院长、史彤彪教授、高圣平教授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下午,张院长一行又奔赴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与院长喻中教授、副院长张世君、院长助理郑文科、教学秘书李英等就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问题展开研讨。随后两天,张院长一行又赶赴天津,走访了南开大学法学院,并与该院杨文革教授等人就相关问题交换看法。
通过本次调研,学院对兄弟院校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并取得了第一手资料。对于法学课程体系的构建、课程的教学时间安排、课程学分的分配、特色课程的设立,以及本科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研能力等问题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针对教师考核、老师任课、排课、学生就业、课程设置、学分构成、学生选课、实践教学及具体操作等相关问题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为我院本科生培养方案的调整提供了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