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我院袁兆春教授荣获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科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8月12日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委员会做出了《关于表彰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成果的决定》(鲁社科奖字【2015】3号),并于8月23日在省社科联网站正式公布评选结果。我院院长、教授袁兆春凭借其著作《孔府档案的法律史料价值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10月)荣获法学类一等奖。此前,袁教授的著作、论文曾先后荣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二等奖。

据悉,山东省第二十九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会于今年7月中旬在莱芜举行,于7月26日起,将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在《大众日报》和省社科联网站公示15日。今年网上申报通过资格审核的成果992项,经各有关单位评选推荐,523项成果进入评选会议。根据评选会议专家评审、省评选委员会会议审核,最后确定260项获奖成果,其中重大成果奖1项,一等奖20项,二等奖91项,三等奖148项;根据社科评奖有关规则,同时授予2014年我省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3项成果为重大成果奖。

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为省政府颁发的全省社会科学研究最高成果奖。自1983年开始组织评选以来,至今共举行29次,目前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表彰数量260项,奖励等次分为一等奖(含重大成果奖2项,可空缺)、二等奖和三等奖。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出版的著作、发表的论文、结项的课题、领导批示的调研报告和决策咨询报告等,均可申报参加评奖,所获奖项是进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到目前为止,共评出优秀成果6443项,为促进山东社会科学出精品、出力作、出人才,更好地服务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袁兆春教授荣获该奖项,是我校法学类科研成果的最高奖,在此领域的突破,不仅标志着我院科研水平再上新台阶,也将进一步鼓舞专业教师在法学领域继续探索的热情,带动年轻教师在科研领域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