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法学院第九期青年法学沙龙在JS328如期举行。法学院副院长张益刚教授及李冬楠、马洪伦、刘涛、高迎迎、彭亦菲、郭晓燕等诸位老师齐聚沙龙现场。袁辉与李继刚老师担任本次沙龙主持人。众多法学学子到场聆听。
本次沙龙以“当‘代孕’遭遇‘失独’——中国首例冷冻胚胎继承权纠纷案之反思”为题,围绕着“冷冻胚胎的性质该如何界定,物、人抑或其他?”“当‘代孕’的迫切需求与现行法律发生冲突时,法官如何平衡?”“如何更好从法律上规范‘代孕’问题?”等问题展开讨论。
活动伊始,袁辉老师首先介绍了本次主题的相关背景资料,分享了“代孕”在词典中的多种含义以及“代孕”制度在其他国家法律上的规定以及在中国的发展情况。接着,老师们就本次沙龙的案例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李冬楠老师首先向同学们介绍了学界对胚胎性质的各种认识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张益刚老师则从医学、法学与道德的角度分析了胚胎的可期待意义及胚胎的性质,众位老师对该问题的意见总体一致,认为胚胎是一种特殊的物而排除人的可能。随后,老师与同学们就“代孕”于法律上如何规范展开了探讨。老师们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和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在热烈地商讨后认为此案例中的代孕合同应有效。作为法官应该尽可能地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儿童的最大利益,从而在立法上进行全面规范,与传统文化、公共道德、医学伦理、立法精神相联系,让有需求的人在法律范围内实现生命的延续。在沙龙活动进行中,台下的同学也积极参与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与看法,精彩的互动引得同学们的阵阵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