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队伍
王淑珍

王淑珍,女,山西平遥人,经济法法学硕士,讲师。1997年7月到2001年6月,就读于山西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2001年7月到2004年6月,就读于兰州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2004年7月至今,任教于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先后讲授《国际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票据法》、《金融法》等课程,主攻经济法、国际经济法。


科研:在校期间曾先后发表了《谈悬赏广告的法律性质》(载于《山西法制报》 2000.3.28 第三版)《论民事再审制存在的价值》(载于《社会科学学报》 2003.10)、《从法的一般特征谈国际法的法律性质》(载于《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8)、《谈水资源的新界定》(载于《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08.10)、《缺陷产品召回之统一立法——兼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条例(送审稿)》(载于《河北理工大学学报》 2010.3)、《浅析我国反垄断法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载于《长春大学学报》2013.1)等文章。参编了《国际投资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