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民,男,法学硕士,日照法学会劳动法学会副会长,山东省交通法学会理事,日照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2005年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2005年7月进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至今。
研究与教学领域:弱势群体法律保护、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律师与司法实务、合同法等。曾在国内外权威刊物上公开发表“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日照市为例”、“构建巨灾保险体系重在政府作为”“我国农地征用中对农民利益保护的法律思考”等论文数十篇,出版专著《以案说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民事诉讼法学实验教程》两部;参与民政部、教育部等省部级社科研究项目多部;论文“统筹地区个体工商户雇工人身伤害赔偿问题研究”获得第25届经济与社会发展法治论坛三等奖,参与的“对抗式辩论模式:法学教学的实践应用”获得曲阜师范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指导的学生获众成清泰杯山东省模拟法庭比赛特等奖,指导的学生论文《论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合同中的适用问题》获优秀毕业论文奖。在从事兼职律师职业中,积累了丰厚的执业经验,报着竭诚为广大客户服务的坚定信念,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十几年的法律实践,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和褒扬,也丰富了自己的教学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