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字[2014]12号)要求,现开展我校2014年度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设置要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精神,服务区域重大战略,围绕我省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积极调整服务面向,加强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做好充分论证,避免盲目跟风。
二、本科专业申报与调整,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2012年版)》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准备调整专业的单位,要组织进行深入论证。
三、专业调整与申报:拟调整专业和目标专业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一般应相同的,同时专业名称为《专业目录》专业(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按备案程序办理;如调整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或申报新专业,按审批程序办理,被调整的专业按撤销专业处理。备案和审批要分别填写《普通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四、申报时间:备案表或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2014年6月20日之前交教务处。曲阜校区交教务处教学科(科技楼716室,电话4456248;日照校区交校区教学科(会馆2309室,电话3981076),电子版发至yxljwc@163.com)。
教务处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