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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成功举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由山东省教育厅主办,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管理办法》专家论证会于JC905顺利举行,会议日程为一天。本次会议由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张益刚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邀教授、教育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兼副院长申素平,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院长、党委书记彭宇文等专家出席论证会并提出宝贵意见。

20191028日上午,会议初始,由全体专家推举确定专家论证组组长为彭宇文教授,随后由山东省教育厅政法处夏贞鹏副处长对《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管理办法》进行介绍。接着,在各位专家审阅《办法》后,分别发表总体论证意见,从多方面、多角度发表自己的观点,讨论该《办法》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随后,专家组就《办法》内容进行逐条论证,字斟句酌,力求言简意赅、精准无误,为山东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提升教育工作水平做出重大贡献。

1028日下午,专家组就会议中遇到的重点问题提问并进行研讨,对每个问题进行详细推敲,提出多个不同的解决方案并不断进行细节优化,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会议最后,由专家组组长进行建议和意见的总结归纳并声明专家论证结论,山东省教育厅对专家论证会进行小结和点评,本次会议圆满结束。

本次专家论证会汇聚了全国各大高校及教育法治工作单位的精英人才,为《山东省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行为管理办法》的制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修改意见,大大推进了中小学教育建设的具体落实工作,促进我省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