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山东省法学会教育研究会2016年年会于JC909会议室举行。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会长、烟台大学校长房绍坤,山东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彤宇,曲阜师范大学副校长康淑敏,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袁兆春等省内34所高校的领导、法学院系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研讨会共分为两个阶段。首先,开幕式阶段,在袁兆春院长的主持下,康淑敏教授、王彤宇教授和房绍坤教授先后致辞。其中,康淑敏教授介绍了曲阜师范大学的历史和目前的教学情况,并对此次会议的举办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提出了很高期望,表示这次年会是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习的大好时机,希望各专家为其把脉引航,使法学学科发展地更快更好;王彤宇会长强调模拟法庭比赛对法制教育研究、优化培养人才和学术交流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并预祝其取得圆满成功;房绍坤会长则结合法学教育现状,提出法学教学应从实际出发,重视多种能力培养,使学生更好走向社会。
研讨会第二阶段,由法学院副院长张益刚教授主持。会议围绕“法学特色人才培养方案交流”主题,山东政法学院教务处处长许海波详细介绍了自己学校的教学情况和教学模式,并提出“如何处理总学分和课堂容量的关系”和“第四学年应不应该安排必修课”在内的多个问题。烟台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平华强调应用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应结合法学的学科特色,将其反映到教学实践中去,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增强学生的场景感。潍坊学院法学院教师苗金春从法律实务出发,说明能力应该用知识支撑,应将课堂教学和实践训练结合。其他与会高校代表也踊跃发言,对主题进行多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深刻探讨和分析。其中,讨论最后,宋振武教授做出会议总结,他表示山东各高校间的相互交流、共同发展,展示了我省法学教育研究和学术交流成果,有利于推动法学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与创新。会议全程气氛活跃、高效有序,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此次会议不仅加强了省内法学教育的交流与互动,对于法治山东,乃至法治中国的建设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促进作用,而且有力推动了我院法学教育教学改革和拓展了我院法学实践教学的视野,为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指明了方向。
(撰写:郭雅范 摄影:郝峰洁 责编:邵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