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晚7:00,法学院“青年法学沙龙”在JS328举行。李冬楠、王林敏、刘同战副教授及袁辉、马洪伦、刘涛、宋超群、高迎迎等博士亲临现场。李冬楠博士及刘涛博士共同担任本次沙龙的主持人。
首先,李冬楠博士为大家介绍了“青年法学沙龙”的活动主旨与目标,即关注时事、聚焦热点问题、贴近生活实际、透析法学原理,同时促进教师思想交流、启迪学生理性思维、力建法学研究平台、争创曲园经典品牌。她对到场的所有老师及同学们表示感谢,并期盼大家今后能踊跃参与“青年法学沙龙”活动。
本期“青年法学沙龙”围绕《法治的“中国特色”——郑州拆迁不立案事件反思》这一主题展开,到场嘉宾们针对拆迁案件中法院不立案的问题,结合“三鹿毒奶粉”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以及诸多拆迁纠纷案件所暴露的司法漏洞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法院为什么不立案?这反映了什么问题?这是否是中国法治的‘特色’?这一系列问题成为了本次讨论的热点。首先,刘涛博士就“中牟县政府违法拆迁,管城区法院行政判决回避政府违法”这一事件阐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法院在拆迁问题上不立案,在目前已成为诸多案件当事人反应强烈的一个问题。此类案件的性质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而相应的立法情况与实际状况产生巨大冲突,这便造成了此类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的“中国特色”。随后王林敏博士就“中国特色”发表了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应践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往往是行政干预司法,而将依法治国变成一纸空谈。这种“中国特色”是要不得的,如何解决这种“中国法治特色”的问题是值得我们思索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对此类案件的规定,李冬楠博士认为法院不立案是违法的。她谈到,《十八大报告》中强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但这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却很难实现。政策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是造成“中国特色”的主要原因。接下来,宋超群博士提出,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政府对被拆迁人权利的保护不够,“暴利”与“暴力”成为损害被拆迁人利益的两个重要方面,我们应学习西方的终极制度,采取法院最终裁决制。围绕政务公开这一焦点问题,袁辉博士为我们阐述了他的观点。他认为对待案件时各个机关都在“踢皮球”,互相推卸自己的责任,使被拆迁人无从维护自己的权益。高迎迎博士就我国立法比司法实践超前的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她认为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是我国的司法不独立,行政干预司法现象严重。刘同战副教授认为,在中国,公权力过于强大,妨碍了司法公正,法院不敢受理与政府有关的案件,最终形成有“中国特色”的中国法治。最终,刘涛博士就上述各类观点做出了总结。
晚9:30,第二期“青年法学沙龙”圆满落下帷幕。此次沙龙以“中国法治的‘特色’”为焦点,开展了多层次的讨论,促进了师生间的交流,启迪了学生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