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法学院2014年“自强之星”评选工作圆满完成

2014年法学院 “自强之星”评选活动自5月16日开展以来,得到了学院师生的大力支持,最终评选出五名“自强之星”候选人参与学校“自强之星”的评选。

经评定,郝文静、王玉、郑洁、李东、潘丙永(自强事迹见附录)五位同学被推选为“自强之星”候选人。在五名候选人身上,都传递着自强不息的精神。

以上五名候选人的先进事迹经宣传后,我院法学学子被这五名同学自强不息的精神深深打动,自发开展向五名候选人学习的活动,使他们自立自强、乐观向上的精神真正在90后大学生中形成的正能量。

 

附:“自强之星”候选人事迹

郝文静同学在挫折与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用实际行动诠释了责任与乐观,大学期间先后获得“军训优秀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荣誉。

王玉同学面对贫困的家境不自卑、不自怜,面对生活的打击不放弃、不气馁,用勤勤恳恳与兢兢业业开拓出了自己的一番天地,大学期间共获得“篮球宝贝啦啦操优秀奖”、“三等奖学金”等奖项。

郑洁同学在压力和磨砺面前表现出了惊人的毅力,在学习方面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同样表现突出,具有较高的奉献精神。大学期间先后获得“军训优秀班长”、“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以及“一等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奖项。

李东同学虽然家境困难,但是却乐观向上、待人友善、勤奋学习、奋发图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同学们树立榜样,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大学期间共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团员”以及两次“一等奖学金”的荣誉。

潘丙永同学在家境特别困难的情况下,坚韧不拔,在维系自身家庭的同时还对他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大学期间共获得“贫困生助学金”、“第四届维权知识竞赛二等奖”、“模拟法庭辩论赛最佳辩手”、“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