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5日,日照市司法局与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联合举行人民监督员聘任仪式。日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文胜为30名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颁发聘书,此举标志着我市新一届人民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同时意味着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曾任上届日照市人民监督员的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袁兆春教授再次获聘。

自2014年12月起,日照市司法局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会同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日照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随后根据《实施方案》和会议要求,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开报名、组织考察、公示公告等环节程序,选任人民监督员30名,其中留任12名、新任18名,完成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规定,日照市人民监督员将对日照市、区(县)两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的11种情形进行监督。聘任仪式上,赵文胜同志对人民监督员提出明确要求:一要做深化改革的积极推动者;二要做公平正义的坚定维护者;三要做法治建设的忠实践行者。
据悉,这30名人民监督员中既有法学教授、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也有来自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他们将参加岗前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我院教师参与人民监督员选聘工作并光荣连任,进一步推动了校地合作,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为地方司法事业的发展切实贡献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