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慈善法的几个问题”学术讲座顺利进行
2018年6月21日下午,“慈善法的几个问题”学术讲座于JS328顺利举行。讲座由北京师范大学宪政法学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刘培峰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教师孙怀亮担任主持人,法学院教师卜祥洪、马洪伦、郭晓燕、袁辉和张娜出席此次讲座,2016、2017级部分同学到场聆听。
刘教授以“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实践”为引言,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法律亮点三大方面对“慈善法”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在立法背景和立法过程两方面,刘教授均采用纵向分析法,讲述我国慈善事业、立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发展变迁。在法律亮点方面,刘教授先是列举“开放性”和“规范性”两大类,其次进行细分,以“概念、主体、设立、募捐”为基点讲述“开放性”,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信息公开、规范管理”为基点讲述“规范性”,最大程度的将立法与社会实践进行契合。这不仅是慈善法的亮点和优点,还是中国社会法发展的重要方向。精彩的讲解赢得在座同学阵阵掌声。随后,其就同学提出的“慈善活动中的信托机制”等问题进行回答。在讲座临近结束之际,刘教授希望大家从边缘法延伸到核心问题,多关注慈善法,多关注市民社会。
此次“慈善法的几个问题”讲座带领同学们深入了解立法过程,了解慈善法,了解法与市民社会,开阔了同学们的视野,增进了对立法实践的认识,为同学研究法律提供了有效的方法论支持,并增强了法学生的责任意识,实在获益匪浅。
(撰写:李欣琰拍摄:王艺颖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