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4日下午,法学院“法律隐喻的原理和方法”讲座于S328举办,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风景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刘涛副教授主持了本次讲座,王明文教授等部分教师与学生一起聆听了讲座。
刘风景教授首先以“法律隐喻之所以存在是基于法律与生活之间密切的联系”为切入点,分别从法律隐喻的基本含义、存立根据、功能评价以及运用规则四个方面向同学们展示了法律隐喻的基本框架体系。刘风景教授高度关注法律隐喻对法学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作用,通过对概念法学和法律隐喻之间关系的分析讨论,以简练的语言、清晰的逻辑、生动的比喻引发同学们对相关问题的深思。在答疑环节,刘风景教授就同学提出的“法律隐喻是否会损害法律的权威性”等问题做出了详细的解答,引发了现场师生的阵阵掌声。
刘风景教授的此次讲座增强了同学们对法律隐喻的认识,为同学们打开了研究法律的另一扇大门。同时增强了法学院学生的责任意识,使同学们在今后的大学学习生涯中,能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断提升自我,成为一个优秀法律人。
撰写:王艺颖 拍摄:李丹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