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韩国与中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的比较”讲座于JC905举办,我院特邀韩国国立庆尚大学吴兴鹏博士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法学院院长助理李继刚副教授担任主持人。副院长李冬楠及牛立夫副教授、孔庆余副教授、徐西振副教授出席此次讲座,涉外班学生及19级部分同学到场聆听,会议室座无虚席。
吴兴鹏博士以其博士毕业论文为切入点讲解中韩两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比较方面的问题,讲解过程中传授同学们一些写论文过程中运用到的技巧和建议,同学们从中汲取了在撰写学术性论文过程中的大量方法和有益经验。接着,吴兴鹏博士从船舶优先权的概念、标的种类及法律适用等方面介绍了中韩两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的比较问题。他谈到船舶优先权,是海商法赋予海事债权人的一项特权,指特定海事债权人依法享有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以船舶为标的的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标的种类分为船舶及船舶发展、工资、船舶及船舶附属条例三个方面。在法律适用方面,吴兴鹏博士就中韩两国海商法的船舶优先权设立方式的不同,从债权和物权两方面进行详细具体的辨析,从司法实践上解释两者在现实生活中运用的区别。最后,在师生问答环节,吴兴鹏教授就同学们的“船舶优先权性质的争议”“法学专业的国外求学发展”等问题进行详细的回答。吴兴鹏博士朴素、亲切的语言使同学们对中韩两国船舶优先权的比较问题有了清晰而深刻的理解,精彩的讲解引来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本次讲座,不仅使同学们对韩国与中国海商法中船舶优先权有了更深的认识,加深了同学们对国际法的认识,激起了同学们的学习兴趣。同时,也加强了同学们对国外求学发展的了解,对未来学习发展方向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