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上午,“体系及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讲座于JS328成功举办,我院特邀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金钊担任此次讲座主讲人,马洪伦副教授担任主持人,王林敏副教授和部分学生一起聆听了此次讲座。
陈金钊教授围绕什么是体系解释、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体系解释及方法存在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地运用体系解释方法三方面进行讲解。首先,陈教授从中国法律来源为切入点,结合各国法治情况入手,指出中国人存在“对逻辑不重视对分类不重视”的问题,并详细讲解了“三位一体”的概念。其次,陈教授表明中国在司法实践中造不出法的原因在于对体系解释分类不清,并深入浅出地运用辩证法指出“体系是由诸多要素构成的,法律是由诸多体系构成的”。围绕“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地运用体系解释方法”这一论点,陈教授强调要在整体性思维支配下的融贯性,必须找到法律与社会、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之间的逻辑一致性。陈教授语言风趣幽默,逻辑清晰,结合古今国内外案例进行了生动丰富的讲解,赢得了现场的阵阵掌声。在答疑环节,其就同学们提出的学术问题进行了认真而专业的解答,使同学们豁然开朗。
此次讲座的成功举办让同学们对“法律体系”和“体系解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拨开了同学们对法理学学习的迷雾,开拓了同学们的眼界,创新了同学们的法学思维,为同学们未来的学习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