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核心价值观入法的目标与方法”讲座于JS328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特邀华东政法大学刘风景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副教授徐西振担任主持人,法学院院长助理李继刚副教授、刘涛副教授、马洪伦副教授出席此次讲座,法学院一百余位同学到场聆听。
刘风景教授从宪法的序言和概念引入,解读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意义,并强调如何把社会价值观写入法律。同时刘教授认为,核心价值观入法有很高的难度,其一因为核心价值观概括不够凝练,主要表现在“核心”不够突出,24个字、12个词层次繁复、关系复杂;其二因为法律接纳能力不足,立法状态不够完善。
紧接着刘教授指出维护法律的至上地位是核心价值观入法最重要的准则,且对其要设置合理的尺度,标准不能定太高。同时要求法律条款要具有可执行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要遵循法治规律、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随后,刘教授列出了几条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方式: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2、提高立法质量;3、健全立法体制。刘教授为大家展示了多种核心价值观入法的方式,拓宽了同学们的学术视野。刘风景教授全场以精辟的阐述、诙谐的语言,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
在讲座的最后,马洪伦老师和刘涛老师先后分享了自己的心得。马老师表示其最大收获是明白了法律在规则层面如何融入,如何转化的问题。刘涛老师对刘教授给出的框架思考表示十分肯定,并鼓励我院同学去进行进一步学习和探究。在最后的提问环节中,同学们积极发言,提出自己疑惑与见解,体现了我院学子学习的积极性与参与度,同时刘教授也十分耐心的为同学们答疑解惑。
此次讲座的召开,让同学们理解了更多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方面的问题,增长了见识、拓宽了眼界、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