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下午16:00,“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和法理创新”讲座于JS328成功举办,我院特邀山东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肖金明担任此次讲座的主讲人,王林敏副教授主持了本场讲座,教师刘涛、王明文与同学们共同聆听了本次讲座。
肖教授以法律方法为切入点,引出了法的价值、形态,法治推进的环境、条件,法理创新等问题。并以此为框架,结合社会问题,展开了对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讨论,提出了党内法规学科化和社会法治学科化的新观点。针对法学界的热点问题即法学的改革,肖金明教授眼光独到,提出法学改革,法理学首当其冲,在直面现实问题的同时必须做到去西方化,使我们的法律具有独特的东方色彩。肖金明教授深厚的法学素养,幽默风趣的语言,形象的比喻引起了在场同学们的阵阵掌声。在答疑环节,肖金明教授从学说的跨国化的角度解答了同学们关于去西方化是否要改变马克思主义等理论和现实问题。
此次讲座深刻阐释了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与法理创新对中国实行法治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增强了同学们对新时代中国法的形态认识以及对法理创新的理解。与此同时,更是开拓了同学们的眼界,拓展了同学们的学习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