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法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合理编制学院预算,科学配置,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学院财务管理,坚持量入为出、先入后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各自平衡的原则。

  三、院内一切财务开支需依章审批,集体把关,确保资金合理使用。各项资金按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严格控制预算外收入的开支。院财务重大事项必要时可提院务委员会讨论、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四、学院实行财务公开。每学期末向教职工公布本学期的经费收支情况。学院财务状况由院理财小组负责审核,定期向全院教职工报告。

  五、财务会签制度。对特殊开支项目的报销实行集体会签。会签项目主要指5000元以上的大宗开支项目。会签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和学院理财小组代表组成。会签一般每月进行一次,遇有重大活动也可临时召集会签。

  六、学院各部门每年初对必需支出作出预算方案,院长根据学院各项工作需要审核,提出年度切块开支计划,提出院长基金(用于学院重大事项的应急开支)的切块比例,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年底写出结算报告。除非特殊情况,学院各项切块经费一律不许超支,否则予以冻结。

  七、学院财务收支情况要定期向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汇报。

  八、学院各部门支出费用须严格遵守学院财务制度,依照程序,按章办事,严肃财务纪律,为学院把好财务收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