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鼓励教研人员学术创新、多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促进我院科研事业的发展,扩大学院学术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法学院拟对符合条件的学术著作进行资助出版。出版资助费用由学院筹集,每本著作教师本人承担2万元,不足部分由学院资助补足,出版资助费用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出版资助费用面向全院教职人员,专项用于资助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学术水平的学术著作的出版。

具体资助范围: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相一致的学术成果;在博士学位论文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的专著。

本年度计划在我院法学硕士一级学科四个招生方向各资助一位老师出版著作。

(二)申请出版资助费用的著作的第一作者必须是我院在职在岗的教职人员,且须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博士学位论文须在其学位论文答辩时中获得全票通过。

(三)申请人提交的书稿的字数原则上不低于15万字。须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分析透彻、语言畅达、逻辑清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四)下列成果不属于出版基金资助范围:

(一)已获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资助的以著作作为最终结题成果的著作;

(二)相关专业领域的教材、工具书和普及性读物。

二、申请

一、以与本人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范围相一致的学术成果申请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一份;

(二)初步完成的书稿清样一份;

(三)其它可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二、以博士学位论文为基础形成的专著申请出版资助,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一份;

(二)论文书稿一份;

(三)其它可佐证该论文学术水平的材料一份。

三、受理与评审

一、资助出版的受理程序:

(一)学院集中受理出版资助申请,并负责形式要件的审查;

(二)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审,确定予以资助的学术著作。

二、学术委员会评审规则:

(一)出席会议的委员应达到三分之二;

(二)与会委员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实行无记名投票;

(三)得票数在与会委员人数过半数以上的著作予以资助。

四、出版

一、学院将审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落实具体有关出版事项。

二、获得资助出版的著作,须在前言、后记或致谢处明确标示“本书受到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资助出版,特此表示感谢”字样。著作出版后须向学院提供5本样书用于存档。

三、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如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资助,并追回资助经费,作者三年内不得再申请出版资助。

五、申报时间

申请人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及书稿清样或论文书稿、其它可反映申请人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电子版发徐晓文老师,纸质版一份交学院办公室。


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