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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编纂漫谈”讲座成功举办

9月11号下午,法学院学术讲座“民法典分编编纂漫谈”于模拟法庭S328成功举办,吸引了众多法学院教师与学生参加,共同探讨民法典分编编纂问题。

讲座由牛立夫老师担任主持人,王明文老师、刘同战老师、何焕峰老师分别讲解物权编、合同编、侵权编,卜祥洪老师、马世奎老师、张连民老师担任与谈人。

王明文老师首先通过对比法律条文,进行逐条分析。随后,王明文老师结合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以及《土地管理法》中的法条规定。讲述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详细内容。在所有权部分,王老师分析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最后王老师又重点阐述了物权编新增加的物权类型——居住权的内容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刘同战老师就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展开讲解,首先从“调整体系架构,方便法律适用”展开,讲解了合同编包括三个分编:通则、典型合同、准合同。然后以“凸显合同严守,追求缔约诚信”为纲,重点讲解了合同成立前,缔约过程中的承诺有无约束力的问题。随后切入“回应社会热点,反映民众关切’,详细介绍了合同编对客运合同作较大的修改、增设保理合同、建议再补充规定电信和广电基础设施的合同这三方面的内容。最后,刘老师讲解了关于物业服务合同、保证合同的问题,并谈到了合同编中增加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内容。

何焕峰老师就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展开讲解,新的侵权编总结了多年来的司法实践经验和立法成果并回应了社会热点,就内容变化方面,侵权编在公平责任、精神损害、自助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监护人责任、劳务派遣、网络侵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生态修复等方面做出了调整。

讲座的最后,进入与谈环节,各位老师都做了精彩的发言,卜祥洪老师从比较法的角度,讲解了民法典的编纂。而马世奎老师重点从合伙合同方面探讨合伙企业的发展,希望能为经济发展贡献力量。张连民老师则认为物权对国家集体的保护优先于对私立所有权的保护。

此次讲座增加了我院学生对于民法典分编编撰内容的理解,同时拓展了我们的视野,为接下来学生们对于民法的学习带来了巨大的帮助和积极的启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