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现代刑法基本观念”讲座顺利举办

“现代刑法基本观念”讲座顺利举办

5月8日,“现代刑法基本观念”讲座于JS328顺利举办。我院邀请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西南)常务副主任唐稷尧教授担任主讲人,法学院安然博士主持了该场讲座,法学院研究生、本科生聆听了讲座。

讲座中唐稷尧教授对现代刑法的刑法观、犯罪观、犯罪构成观和刑法体系适用观进行了深入剖析,详细阐述了现代刑法基本观念的内涵。在阐述刑法观时,唐稷尧指出刑罚是刑法区别于其他法律的基本特征,也是社会自由的最后边界。对于犯罪观,唐稷尧提出了“刑法规定具有二重性”以及“社会现状影响刑法内容”两大观点。在犯罪构成观中,唐稷尧提出犯罪构成的体系化性质,并深入阐述了犯罪构成体系以及犯罪构成的方法论功能和价值论功能。针对刑法体系适用观,唐稷尧从刑法适用的内部体系和外部体系两大方面入手,就刑法分则、刑法与刑事法律、刑法与宪法、刑法与常识之间的多种联系进行了详尽的解说。讲述中,唐稷尧不乏注重将古今、中外的相关刑法知识进行对比分析,大大拓宽了在场师生的知识面。讲座过程中,同学们认真倾听踊跃发言最后,唐稷尧就在场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与同学们合影留念。


撰写:石路阳

拍摄:纪丹

审核:李继刚

总编解艳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