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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9年研究生调剂办法

法学院2019年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政策

调剂我院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教育部关于印发<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8]5号)中的相关规定;

2.学院只招收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调剂考生;

3.调剂考生的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 :单科44(满分=100)、单科66(满分>100)、总分325

4.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除英语、政治外其余两门课程至少有一门相同或相近),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的调剂考生。

二、调剂程序

1.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前,会先开通“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考生可提前填写调剂我校的专业意向 (此调剂意向不作为正式调剂之用,主要是方便双方联系沟通)。调剂服务系统开通24小时内,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考生可将调剂意向转为调剂服务系统中的调剂志愿。转移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可取消或更改,未转移成功的调剂意向无效。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须通过登陆该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正式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3.我校会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择优提供复试机会,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登陆调剂服务系统后须在我校规定时段内点击回复确认到我校复试。逾期,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自动废止,不再生效。

4.复试合格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接受我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未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5.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js.qfnu.edu.cn/zsgz.htm)相关的调剂信息、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录取办法等。

 

 

 

 

 

 

 

 

 

 

法学院

 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