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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暨“班主任制度”启动仪式圆满结束

1018日下午,法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暨“班主任”启动仪式于图书馆报告厅拉开帷幕。法学院党委书记曹明亮、党委副书记卢瑞霞以及学院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们出席此次活动。本次仪式由辅导员赵谦担任主持,法学院2016级、2017级全体同学到场参加。



首先是本科生“导师制”启动仪式。伊始,党委副书记卢瑞霞对此制度做了详细的介绍并对导师和学生提出期望和要求。她指出,本科生“导师制”由法学院率先倡导,旨在思想引领、专业辅导、生活指导、心理疏导等方面对学生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从而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学生应该把握机会,提升自我;学会沟通,珍惜缘分;争分夺秒,力求收获,利用好此平台,让自己的才能得到更大程度的展现和发展。随后,辅导员解艳林宣读了 “导师制”分配名单,2016级学生代表孙自豪上台发言,表达了对老师由衷的感谢并衷心祝愿“导师制”取得圆满成功。



接下来进行的是“班主任制”的启动仪式。党委书记曹明亮对 “班主任制”的目的、意义和班主任职责等内容进行列明确的介绍,并表示在制度执行过程中,一定要让制度有力落地,班主任与辅导员要抓准定位,彼此要密切交流配合,克服困难发挥优势,班主任除了与辅导员共同承担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之外,更侧重日常管理服务、班团组织建设、学业指导、学风建设、大学生生涯辅导及职业规划等工作。



本科生班主任代表马洪伦,结合自身实例,针对专业学习的必要性、内容、方法等方面,讲述了以专业学习为核心的全面成才之路,突出强调了专业人士的指导与建议的重要性,语言诙谐幽默,赢得了同学们的阵阵笑声和掌声。



仪式在掌声中圆满落幕, “导师制”与“班主任制”的贯彻落实与衔接配合,将会加速学院特色人才培养进程,期待在本科生“导师制”、“班主任制”、“专职辅导员制”三位一体育人模式的推进下,老师怀揣着作为人民教师的光荣使命,传道授业解惑,法学学子能尽最大可能利用平台,在团队合作中积极进取,提升自我,取得傲人成绩。

(摄影/撰写:邵明霞 责编:李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