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授课要求十条

一、教师应自己研制授课课件,不得照搬他人课件讲课。

二、课件内容应正确科学,并具有引导、启发与补充性。

三、课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与符号,体例结构须严谨清晰。

四、课件修饰要得体,色彩、字号、字体等应利于观看。

五、倡导传统手段与现代手段结合,不能只用课件授课。

六、课件与板书应有明确的分工,并且能产生互补效应。

七、逐条展示课件内容并讲授,不得整版播放课件内容。

八、教师应当讲授教学内容,不得以播读课件代替讲授。

九、无特殊原因应站立授课,不得坐于多媒体台处授课。

十、多媒体设备不能使用时,应能用传统手段正常授课。